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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受理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復審申請的通知

來源:科學技術處  作者:王懷英  發(fā)布日期:2012-04-27 

各學院:

近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分別下發(fā)了《關于公布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初審結(jié)果的通告》和《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復審申請與審查工作程序》,,具體見附件1和附件2。根據(jù)初審結(jié)果通告,,我校部分項目因格式審查等原因不予受理,,具體清單通過OA通知學院及本人。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申請人如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可以向基金委提出復審申請�,,F(xiàn)就我校復審申請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復審申請人須510日前向科學技術處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ISIS)”并在線填寫復審申請表后提交。ISIS系統(tǒng)提交復審申請截止日期為521日下午4:00,。

2,、復審申請人在線提交申請后,打印一份紙質(zhì)申請表并保證二者內(nèi)容一致,,本人簽字后將紙質(zhì)申請表以特快專遞方式521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寄送基金委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3、復審申請審查結(jié)果將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相關學部在615日前以公函形式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同時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

4、復審申請的提出需嚴格遵照“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受理項目復審申請與審查工作程序”進行,。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復審申請,,基金委將不予受理:

1)非項目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的;

2)提交復審申請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截止日期的,;

3)復審申請手續(xù)不全的(復審申請表在ISIS系統(tǒng)未提交,、缺紙質(zhì)復審申請表或本人未簽字等);

4)項目申請人以本人或主要參與者被他人假冒簽名為由提出的復審申請(該類情況可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jiān)督委員會投訴和舉報),。

  

 

 

 

科學技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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