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黨委、黨總支: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按照《黨章》規(guī)定,黨員因工作調動、就業(yè)、參軍、學習、外出務工經商以及其他原因離開本單位或所在地,需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黨員組織關系。認真做好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是加強黨員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增強黨員的黨性和組織觀念,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的一項經常性工作。為做好我校新生黨員的組織關系接轉工作,現(xiàn)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采集新生黨員相關材料及信息
1、各院系新生黨員組織關系的轉入工作由院系副書記主管,黨務秘書具體負責辦理。
2、新生黨員報到時,在本人有效介紹信和自帶的黨員材料袋右上角注明個人院系專業(yè)班級和學號,并交給院系黨委、黨總支指定的工作人員。
3、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zhí)聯(lián),由院系黨委、黨總支負責填寫,加蓋黨組織公章后交給本人,由黨員本人將回執(zhí)聯(lián)返回原工作、學習單位黨組織。
4、院系接收新生黨員時要及時登記新生黨員基本情況(附件一)、準確采集黨員信息,仔細審核、整理新生黨員的介紹信和黨員材料,發(fā)現(xiàn)信息不準確的介紹信或材料,應及時告知該新生黨員聯(lián)系原單位進行補辦。
二、新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的要求
1、由北京市各區(qū)、縣、局黨委、高等院校、市屬企事業(yè)單位轉入我校學習的新生黨員,須持原所在單位黨委組織部門開具的組織關系轉移介紹信,介紹信抬頭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黨委組織部”。
2、由外省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及其所屬單位轉入我校學習的新生黨員,須持原單位黨委組織部門開具的介紹信,介紹信抬頭須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
3、我校跨院系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的新生黨員,須持我校黨委組織部開具的校內組織關系介紹信(畢業(yè)時已辦理)到院系黨委、黨總支報到。
4、在原院系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的新生黨員,不需辦理黨員關系接轉手續(xù),由所在院系黨委、黨總支自行調整至相應的黨支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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