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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開展2024-2025學年本科生國家助學金追加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4-10-31 

各學院:

根據(jù)根據(jù)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全國資助管理中心《關(guān)于下達2024年中央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號)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guān)于調(diào)整高等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24〕181號)《關(guān)于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普通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選辦法(修訂)》(中石大京學〔2019118號))等文件要求,現(xiàn)開展我校2024年國家助學金追加工作。

一、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校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lǐng)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zhì)優(yōu)良;

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6.家庭經(jīng)濟困難,個人生活簡樸,2024-2025學年被認定為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

、評審程序

1.根據(jù)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上交《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此表學院留存。(在同一學年內(nèi),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2.經(jīng)各學院審批公示名單后,提交資助管理中心

3.經(jīng)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組織召開校級獎助學金評審會。

4.校級公示5個工作日后上報教育部全國資助管理中心

、名額及金額分配

1.我校2024年國家助學金資助下發(fā)總金額為1410.44萬元追加資金152.48萬元),其中北京校區(qū)736.67萬元(追加資金79.64萬元),克拉瑪依校區(qū)673.77萬元(72.84萬元)

2.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具體標準由各學院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圍內(nèi)自主確定(最低資助金額不低于2500元,最高資助金額不超過5000元),資助金額需精確到百位(如2500、3000等,不能出現(xiàn)如2555元、2357.10元等金額)。根據(jù)教育部下達國家助學金總金額和學院在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人數(shù),確定國家助學金金額分配表,請各學院按照學生困難等級足額上報名單綜合考量本學年獲取其他資助情況,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lián)系指標及附件詳見OA

、上報時間及要求

請各學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遴選,2024118下班前將相關(guān)材料OA指標分配中已注明報送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OA發(fā)送

聯(lián)系電話:010-89732128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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