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研究中心: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華舉辦國際會議必須提前申報,,未提前申報的國際會議將不予批準,。國際會議分為重大國際會議和一般國際會議,重大國際會議要教育部審核后報國務(wù)院審批。
請相關(guān)二級單位盡快落實本單位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擬在華舉辦一般國際會議情況,,及在2013年前擬在華舉辦重大國際會議的情況,。將在華舉辦國際會議計劃匯總后于10月31日前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內(nèi)容包括:
1. 會議全稱
2. 會議地點
3. 擬開會時間
4. 規(guī)模(中方參會人數(shù),、外方參會人數(shù))
5. 申辦,、承辦、合辦(外方單位中英文全稱,、對外承諾日期)
6. 經(jīng)費來源
7. 備注(需要說明的情況)
聯(lián)系人:李光和 電話:89733476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