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教委和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通知,,北京市200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已經開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現將今年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標準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取得的證書長期有效)。普通話水平測試詳情請登陸(http://www.beijing-language.gov.cn),。
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我校指定的體檢醫(yī)院為北京市昌平區(qū)醫(yī)院(體檢表為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專用表格,體檢有效期為6個月內)。
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可免普通話測試:
1.副教授以上職稱,;
2.具有博士學位,。
申請教師資格的時間安排:
10月6日至10月8日,,由各院系統(tǒng)計需辦理教師資格證的人數,填寫《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匯總表(2008年秋季)》 (附件1,,由院系領導簽字蓋章),同時發(fā)送電子版到[email protected],憑表到師資辦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10月8日-10月15日,,申請人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將《申請表》及相關申報材料交所在院(系),各院(系)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審核申請人資格和申報材料,,并按要求將合格人員申報材料統(tǒng)一報送師資辦(不收取證書工本費),;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