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為發(fā)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鼓勵在校研究生勤奮學習,、奮發(fā)向上、積極創(chuàng)新,結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理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一,、成立理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主 任: 院 長
副主任: 黨委副書記
成 員: 院班子成員 院學術委員會代表1-2人 院學位評定委員會代表1-2人 各系(中心)書記,、主任代表1-2人 研究生教學秘書 研究生畢業(yè)班輔導員 研究生代表6-8人
評審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平等原則,即在評審過程中,,積極聽取其他委員的意見,,在平等、協(xié)商的氣氛中提出評審意見,。
2.回避原則,,即發(fā)生與評審對象存在親屬關系、直接經(jīng)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時,,應主動向評審委員會申請回避,。
3.公正原則,即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提供獲獎便利,。
4.保密原則,即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及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等相關保密信息,。
二,、參評范圍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
2.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nèi)碩士畢業(yè)班和博士三年級研究生(包括出國聯(lián)合培養(yǎng)學生,,不包括延期,、委培以及助管輔導員),且正常參加本年度綜合測評,。
3.研究生在同一學年只能獲得一項優(yōu)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其它優(yōu)秀研究生獎學金,。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未被解除者。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所學課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學籍狀態(tài)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者。
(5)超出學校規(guī)定基本學制年限者,。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過者,。
(7)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xù),,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三、指標分配方案
2018年理學院博士生共評選4人,。碩士生共評選8人,,其中學術型碩士5人,專業(yè)型碩士3人,,同時學術型,、專業(yè)型碩士生國獎指標可以微調(diào)。
四,、評審指標體系
學院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zhì)和學習成績?yōu)榛緱l件,,對于學術型研究生,評審標準偏重考察其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體現(xiàn)創(chuàng)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于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評審標準偏重考察其專業(yè)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yè)崗位的綜合素質(zhì)。
評審指標體系以綜合測評排名為主,,同時兼顧在學習成績,、科學研究、班級活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具體表現(xiàn),。申請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且所屬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對于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評審指標要重點考察研究生在工作站的工作表現(xiàn)和科研項目完成情況;同等條件下,,工作站專業(yè)實習報告優(yōu)秀者優(yōu)先考慮,。
在學生工作、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現(xiàn)的研究生,,可適當放寬綜合測評要求,。
五、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采取學生個人自主申報,、公開答辯的方式進行評審,,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申請階段
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2.學院評審階段
理學院評審委員會依據(jù)本單位評審細則審核研究生成績、排名,、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參加的社會活動等,,研究生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學院采取公開答辯方式進行初步評審,擇優(yōu)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評委由理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學生評委由各班選舉產(chǎn)生,名額為每班1人,。教師評委打分權重為學生的2倍,,最終成績?yōu)槿サ糇罡叻趾妥畹头趾蟮钠骄怠?/p>
候選人準備4分鐘PPT,并于當天提前30分鐘到場拷貝,,答辯過程中不允許臨時拷貝,。候選人每人打印20份申請表,不需要打印推薦意見及導師, 屆時發(fā)給評委,。
3.學院公示階段
初審結果在理學院網(wǎng)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六,、本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由理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理學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