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學院2018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工商管理學院2018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根據(j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0-9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教財廳函[2010]16號)要求,,結合工商管理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工商管理學院2018年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一,、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
2017-2018學年我院國家獎學金名額9人,,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29人,。
二、評選范圍,、用途
國家獎學金:獎勵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品學兼優(yōu)并被上一年度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
三,、獎勵種類及標準
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5、2017-2018學年內必修課程優(yōu)良率達到85%以上(成績80分以上為優(yōu)良),、成績排名及綜合測評成績列專業(yè)前10%(含10%),,無不及格科目(含選修課);a.選修課沒有按時退選的,,不享受獎學金評選資格,,若辦理了緩考手續(xù)的,不影響獲獎資格,,緩考手續(xù)由教務處出具證明,。學生的緩考證明由學院上報紙質版材料時一并交至資助管理中心。若之前沒有上交緩考證明,,經(jīng)資助管理中心查出后補交者,,則計入學院考核。
6,、必修課程優(yōu)良率和綜合排名情況必須達到規(guī)定條件,。例如校特等獎學金要求必修課優(yōu)良率達到85%以上、綜合測評成績列專業(yè)前10%(含10%),對優(yōu)良率接近85%和綜合測評接近10%的學生,,學院評選時只考慮到小數(shù)點后的四舍五入情況,。
7、課程第一次考試不及格不能參加當年度的評獎,,以后學年進行重修時,,無論該課程考試及格與否,都不計入當學年的綜合測評,,不影響學生的評獎,。課程考試不及格名單由教務處出具。
8,、欠費的學生沒有獎學金的評獎資格,,即不能參加評獎。欠費已遞交貸款申請的學生由資助管理中心確認材料合格,,而且必須是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其他欠費的學生在評選之前已交清欠費的,必須出示財務處出具的學費和住宿費的收據(jù)后,,方可具有獎學金的評選資格
(欠費學生是指在評選前未交清學費和住宿費的學生,,不包括選修第二學士學位課程的欠費情況)。
9,、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即使處分在當學年內已被解除,在該學年內也不能享受獎學金,,具體受處分名單已學工處提供為準,,例:處分時間: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某生于2017年10月8日被解除,,該學生不得參評2017-2018學年獎學金,,可參評2018-2019學年獎學金。
10,、體質測試成績必須超過60分(含),,方可獲獎學金。緩測,、免測學生在評選獎學金前完成考試并合格者可參評獎學金,。
11,、專業(yè)課申請緩考的學生在評選獎學金前完成考試并合格者可參評獎學金,,不能提供緩考成績的學生也可參評獎學金,成績納入下學年度考核,。(補考學生不能參評獎學金),。
12、 修雙學位課程的學生如出現(xiàn)雙學位課程不及格現(xiàn)象,不影響本專業(yè)獎學金參評,。
13,、大二學年四級成績視為必修課參考(以6月份為準)。以后學年進行重修時無論該課程考試及格與否,,都不計入當學年的綜合測評,,不影響學生的評獎。
注:《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學生申請和學校初審必須使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年版《(**-**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并嚴格按照要求規(guī)范填寫,。具體要求為:
(1)表格為一頁,正反面印制并填寫(基本信息打印第一頁打印,,手簽名),,不得隨意增加頁數(shù);
(2)表格填寫應當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數(shù)據(jù)或出現(xiàn)空白項;如無相關信息,,請?zhí)顚憽盁o”,;
(3)表格標題中學年的填寫應為評審工作開展學年的上一學年,如2018年秋季學期填表申請國家獎學金,,表格標題中學年應填寫“2017-2018學年”,;
(4)表格中正面基本情況、學習情況,、大學期間主要獲獎情況,、申請理由(180-200字)均為打印。反面推薦理由,、學院意見,、學校意見均為手寫。以上所有簽名處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不得涂改;
(5)表格中成績排名(智育),、如是,,排名(綜合)均要達到10%以內。
(6)表格中“申請理由”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shù)控制在180-200字,;
(7)表格中“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shù)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確體現(xiàn)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優(yōu)秀表現(xiàn)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xiàn)雷同,;
(8)表格必須體現(xiàn)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推薦人和學校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9)表格“學院意見”欄中,,必須由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確評價參評學生各方面表現(xiàn),不得只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為學院意見,;簽名處必須為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學院公章,不能用學院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10)表格中“學校意見”欄必須加蓋學校公章,。各學院必須加蓋學院公章。
(11)申請表上的填表時間必須按照評審程序填寫,,從學生申請開始,,到輔導員或班主任推薦,學院出具推薦意見,,完成院內公示,,校級評審委員會審核,,,每個步驟要嚴格按照完成時間認真填寫,,不應出現(xiàn)違反時間邏輯的情況;,;例:學生1日申請,,2日輔導員寫推薦意見,3日(公示后)寫學院推薦意見,。
(12)上報表格一律為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
五,、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學生不能獲勵志獎學金,受處分名單已學工處提供為準)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秀,,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xiàn)良好,;
5、2017-2018年度被認定為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
6,、按照校內二等以上獎學金的條件評選(大三、大四參評當學年內必修課優(yōu)良率達到70%,大二學生必修課優(yōu)良率達60%),,綜合測評成績均需在專業(yè)前35%,。
7、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達標;
六,、申請及評審程序
1,、紙質材料:
- 《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正面電子錄入學生手寫簽名,反面領導意見全部手寫),。
- 《2017-2018學年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見附件,,注:由高年級到低年級按學號排序);
- 《2017-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見附件,,注:由高年級到低年級按學號排序),;
2、電子材料:
- 《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 《2017-2018學年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見附件,,注:由高年級到低年級按學號排序);
- 《2017-2018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見附件,,注:由高年級到低年級按學號排序),;
3、上報時間:
① 10月8日前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相關紙質版及電子版材料報至各輔導員,。
4,、學院將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名單在院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校相關部門,。
七,、其他事宜
1、國家獎助學金實行公示制,,學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評審,,并在報送評審名單及有關推薦材料之前,將評審名單向全院師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風,,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2,、密切關注受災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將來自災區(qū)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國家助學金的資助范圍。
3,、凡出現(xiàn)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將停發(fā)獎助學金。
(1)中途退學,,自辦理退學手續(xù)下月起停發(fā),;
(2)自費出國或以其他方式離開學校,自離校通知下達之日起停發(fā),;
(3)凡受到校級警告以上處分者,,自處分下達之日起停發(fā);
(4)隱瞞家庭經(jīng)濟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資助資格,并收回已發(fā)放資助款,,本學年不能參與任何類型獎學金,、助學金及榮譽稱號的評選,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4,、在學校審核時發(fā)現(xiàn)以下情況視為違規(guī)操作,在年終考核中學院將被扣分,。
(1)有欠費,、不及格現(xiàn)象、受處分,、優(yōu)良率和綜合測評達不到要求,、體測不到60分的學生不得獲任何獎學金,;
(2)在非貧困生中評選勵志獎和助學金;
(3)上報的獎助學金人數(shù)少于或多于分配指標,,而且沒有及時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說明的,;
(4)學生舉報獎助學金被違規(guī)使用。
(5)在規(guī)定時間不能完成上報,,又沒有及時做出說明原因的,;
請各學院自行與教務處,、體側中心,、學工處、財務處聯(lián)系,,確定課程不及格名單,、體側不及格名單、處分名單,、欠費名單,。
5、本年度國家獎助學金申請表格,,依據(jù)教育部要求,,必須填寫規(guī)范,整潔,,不得多頁,,不得擅自改動表格。學院審核時要嚴格把關,,如有發(fā)現(xiàn)申請表格式有誤,、不符合要求的將無條件退回,取消評選資格,。
6,、各年級認真組織學生申請和評審推薦工作,將相關材料在截止時間內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