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2011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復試工作細則
根據(jù)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人文社會科學學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1、為了與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配套,體現(xiàn)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加大導師在復試及錄取中的權重,堅持導師主導的學科復試小組集體決策制,在政策允許范圍內指導教師具有錄取與否的決定權。
2、堅持科學選拔,采取多樣化的考察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試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比較明確的意見。
5、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工作職責
1、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和統(tǒng)籌管理,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我院復試各項工作。
組長:李衛(wèi)紅
副組長:趙慶海
成員:丁英宏、王鳴野、葛 南、薛 謙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院的復試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培訓學科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2、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成立由研究生教學秘書擔任組長的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負責對不同學科專業(yè)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并建立考生個人材料檔案。
組長:劉興云
成員:吳冬紅、宋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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