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為發(fā)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鼓勵在校研究生勤奮學習,、奮發(fā)向上,、積極創(chuàng)新,,進一步促進和鞏固我院研究生的優(yōu)良學風,,提高培養(yǎng)質量,同時進一步規(guī)范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結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
一,、評審機構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管學生管理和研究生培養(yǎng)的領導任主任委員,負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評審委員會委員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學科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組成,負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實施工作,。
二,、評選范圍及指標分配方案
1. 評選范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在畢業(yè)年級中評選,延期畢業(yè)的研究生不再參評,。
2. 指標分配方案
碩士研究生的國家獎學金主要依據(jù)綜合測評成績評定,,同時兼顧學習成績、科學研究,、班級活動,、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具體表現(xiàn),四個專業(yè)學生一起申報參評,,符合條件研究生按綜合測評排名依次申請,,申請材料上報評審委員會。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學習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在同學中能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4.認真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學習,學習成績優(yōu)異;學位論文進展順利,,科研成果突出,;
5.全日制且非委托培養(yǎng)、檔案轉入學校,;
6.碩士研究生專業(yè)綜合測評須位于前20%,。
7.所有課程無不及格及重修行為;
8.申請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應為在學期間取得,,且第一署名單位必須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未被解除者,。
(2)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3)培養(yǎng)方案所規(guī)定課程有不及格者,。
(4)學籍狀態(tài)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者。
(5)超出學校規(guī)定基本學制年限者,。
(6)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xù),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四,、評審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1次。
2.所有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請,,申請人須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科研成果統(tǒng)計表,,提交學習成績單,并附所有成果及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學院全程公開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如申請材料有造假行為,,一經查證,,取消參評資格;已經獲得獎勵的,,撤銷榮譽,,收回獎金,。
3.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以集中評審或公開答辯方式,,按照評審實施細則擇優(yōu)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4.學院將擬獲獎研究生名單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存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五,、本辦法經院黨政聯(lián)席會討論通過,自公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本辦法由學院學生工作組負責解釋,。
馬克思主義學院
2016年9月29日
附1:2016年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
為進一步做好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現(xiàn)成立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主任:趙慶海
評審委員會副主任:方鳳玲
評審委員會成員:龐昌偉、董貴成,、李衛(wèi)紅,、胡慶喜、張冠軍,、車俊豪,、許二偉。
馬克思主義學院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