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評先評優(yōu)”細則(試行)
第一條 總則
1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評先評優(yōu)”,,旨在通過表彰學院先進個人,,樹立先進典型,促進學生進步,在學生中發(fā)揮良好的導向作用,。
2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評先評優(yōu)”評選時間為每學年第一學期,評選對象為注冊在籍的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研二學生,。
第二條 獎項設置
1.
人文學院優(yōu)秀共產黨員
2
.人文學院優(yōu)秀學生干部
3
.人文學院文體先進個人
第三條 評選條件
1
.人文學院優(yōu)秀共產黨員
(1)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2)為學院黨務工作作出突出貢獻,評選人數為黨員比例的10%,。
(3)自覺履行黨員義務,,遵守校規(guī)校紀,講文明,、講道德,,在參加政治活動,搞好專業(yè)學習,,注重品德修養(yǎng),,遵守校規(guī)校紀,聯系廣大同學,,承擔社會工作,,開展公益服務,投身校風建設等八個方面模范帶頭作用突出,。
(4)密切聯系群眾,,積極開展群眾工作,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5)組織觀念強,,自覺參加組織生活和黨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按時交納黨費,。
(6)沒有受到任何黨(政)紀處分,,非學業(yè)因素評價指標4個優(yōu)秀,無不合格項,。
2
.人文學院優(yōu)秀學生干部
(1)思想積極上進,,樂心服務,樂于奉獻,,集體責任感強,,服從學院管理和規(guī)定。
(2)學習成績良好,,任職期間各科均無不及格現象,。
(3)擔任學院研究生會、青年志愿者協會或班級主要學生干部,,表現突出,,為學校、學院或班級學生工作做出較大貢獻,。
(4)學年內擔任以上工作滿1學年,,積極熱情做好自己所承擔的學生工作,不怕困難,,不計較個人得失,,贏得同學尊重。
(5)未受到學校處分及學院通報批評。
3
.人文學院文體先進個人
(1)積極參加學校,、學院各項文體活動,。
(2)體育:在校級以上體育比賽中表現突出,為學校爭得榮譽,;或在校運動會上為學院爭得榮譽,。
文藝:主動展示個人特長,代表學院參加校級以上文藝演出,;或者代表學院參加校級以上文藝比賽,,并取得較好成績,為學校爭得榮譽,。
第四條 評選程序
1
.每年9月下旬,,由符合條件的個人自主申請,準備相關材料并PPT匯報,。
2
.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先進個人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上交領導小組討論,,并將討論結果進行公示,。
3
.每年10月人文學院向獲得學院先進個人的學生頒發(fā)榮譽證書。
第五條 評選的組織領導
1
.由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學生工作有關負責人組成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評先評優(yōu)”領導小組,,負責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
2
.領導小組設在人文學院黨總支,辦公室負責處理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評先評優(yōu)”的組織評選工作以及日常事務等,。
3.
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組長:趙慶海
成員:張超 車俊豪
第六條 本章程由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評先評優(yōu)”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2013
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