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fā)揮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鼓勵在校研究生勤奮學習、奮發(fā)向上、積極創(chuàng)新,進一步促進和鞏固我院研究生的優(yōu)良學風,提高培養(yǎng)質量,同時進一步規(guī)范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結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和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
一、評審機構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任委員會主任、主管研究生培養(yǎng)工作的院領導任委員會副主任,負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評審委員會委員由各學科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代表組成,負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實施工作。評審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應遵循平等原則、回避原則、公正原則及保密原則。
二、評選范圍及指標分配方案
(一)評選范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1次,研究生在基本學制年限內原則上參評國家獎學金一次。
1.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均可參評,分類評選。
2.本次評選原則上面向標準學制內碩士畢業(yè)班和博士三年級研究生(包括出國聯合培養(yǎng)學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學生以及助管及輔導員),且正常參加本年度綜合測評。
3.碩博連讀生在注冊為博士生之前,按照碩士生身份參與評定,注冊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評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參與評定。
4.研究生在同一學年只能獲得一項優(yōu)秀研究生獎學金,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評其它優(yōu)秀研究生獎學金。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校紀校規(guī),受到警告(含)以上處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學術不端行為;
(3)所學課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學籍狀態(tài)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
(5)超出學校規(guī)定基本學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過;
(7)因公派出國(境)攻讀學位或自費留學的研究生,出國前應辦理退學手續(xù),不再享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資格。
(二)指標分配方案
2022年,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碩士1個名額,博士1個名額。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三、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采取學生個人自主申報、各單位評審委員會初評推薦、校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的方式進行評審,具體流程如下:
1.學生申請階段
(1)學生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同時提交成績單和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及證明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于2022年10月9日將紙質版和電子版申請材料提交至學院輔導員處。
(2)提供個人事跡材料電子版(見附件4),個人事跡將用于資助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宣傳。
2.學院(研究院)評審階段
學院評審委員會依據評審辦法審核研究生成績、排名、科研成果、所獲獎勵、參加的社會活動等,研究生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學院評審委員會采取線上公開答辯的方式進行初步評審,擇優(yōu)選出擬獲獎研究生。
3.學院(研究院)公示階段
初審結果在各單位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校審核公示階段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各單位推薦獲獎學生名單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審定結果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評審結果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并將獎金在12月31日前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同時頒發(fā)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四、本辦法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馬克思主義學院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