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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作弊行為將被追究刑責
發(fā)布時間:2015-12-19 | 來源:新華網(wǎng) | 瀏覽量:
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15年12月26日-28日舉行,。為加大對考試違規(guī)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教育部17日向社會公布了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guī)違法行為舉報電話,同時提示考生,,考試作弊行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部鄭重提醒廣大考生,,《刑法修正案(九)》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相關考試作弊行為將被追究刑責,。此外,,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也將被追究刑責,。
教育部表示,對涉考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關部門將堅決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廣大考生要提高法律意識,,了解法律規(guī)定,,自覺守法,誠信考試,。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考生積極參與監(jiān)督,,共同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