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為了做好本年度各實驗室第二次集中采購易制毒化學品,,現(xiàn)將具體要求和事項通知如下:
1,、采購申請流程
1) 各實驗室或項目組根據(jù)半學期用量的需要(本學期第17周至下學期第8周)填寫《易制毒化學品采購申請表》(詳見附件2),將電子版和紙質版申請表于6月5日之前上報給所在學院科研秘書,由學院存檔備案備查,。
下學期第七周開展下一次易制毒化學品集中采購申請,。
2) 各學院科研秘書匯總制作本學院的采購清單(詳見附件3),科研院領導簽字蓋章后將電子版和紙質版于6月6日上午11:00之前上報科學技術處,。
3) 科技處科研實驗室管理科審核后,,6月7日之前匯總移交后勤實體/經營開發(fā)公司易制毒化學品采購管理組進行統(tǒng)一采購。
4) 后勤實體/經營開發(fā)公司易制毒化學品采購管理組匯總全校實驗室申購總量,,向公安局禁毒大隊提交購買備案申請,,經批準后,按相關要求組織采購并登記入庫保存,。
5) 截止到本次集中采購,,備案手續(xù)辦齊,藥品到庫房為止,,各實驗室上一次藥品申請量未領取完的,,余量將自動清零。
2,、領用流程
1) 根據(jù)往次辦理備案登記的時間,,本次申請的藥品,預計下學期開學初能到校,。
2)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人攜帶課題負責人批準單及本人校園一卡通證件,,到學校易制毒化學品庫房(工程東樓和西樓之間綠地中央平房)領用,并配合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工作,。
3) 學校易制毒化學品采購管理員核實證件身份和核準領用量后,,在易制毒領用臺賬上登記領用信息,開具購買藥品校內轉賬結算條,。教師憑領用結算條和易制毒申請單去財務辦理校內轉賬付款,。領用易制毒化學品量原則上按少量多次以避免在實驗室內存放。
3,、使用要求
1) 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實驗室或項目組,,必須建立易制毒化學品使用臺賬(可在科技處下載專區(qū)下載打印成冊),詳細記錄領用,、使用,、轉移、報廢,、庫存等情況,,相關記錄至少保存5年,并接受學校及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2) 凡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實驗室或項目組,,必須指定專人保管易制毒化學品,,當日不用的應及時歸櫥上鎖,確保使用存放安全,。如發(fā)現(xiàn)藥品丟失,,要保護好現(xiàn)場,迅速報告科研院領導并向學校保衛(wèi)處報案,。
3) 各實驗室往年剩余的易制毒化學品,,要重新盤點,建立臺賬,,指定專人保管,。如確實不再使用的易制毒化學品,須由專人妥善保管,,并裝箱,、打包,貼上標簽,,等待學校統(tǒng)一處置危險化學廢棄物,。
4) 學校禁止實驗室私自采購、使用,、處置易制毒化學品,。因私自采購、使用,、處置易制毒化學品而發(fā)生的問題,,由當事人承擔責任。涉及刑事責任的,,移交政府公安機關處理,。
特此通知。
科學技術處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