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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國際會議申請補充說明

來源:科研與設備處  作者:許娟  發(fā)布日期:2010-09-06 

各院系:   

    基于第一批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的申請情況,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術交流基金管理辦法》“中石大京�,!�201051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現對申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申請做以下補充說明:

一、申請條件

1,、申請者必須為我校基礎學科的教師或科研人員(原則上近三年年均到賬科研經費不高于10萬元),、在讀博士或碩士(沒有限制),。博士生可自行選擇申請由研工部審批的“博士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或申請此基金,,但不可重復申請,。

2    參加的國際會議必須是所屬學科定期舉辦的國際性學術交流大會,。

3,、 申請者本人親自參會,并在大會上宣讀被收錄的論文(論文張貼等其他形式的不予資助),。

4,、 申請者發(fā)表的論文應以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為第一作者單位。申請者是教職工的,,第一作者必須為本人,;申請者是學生的,可以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導師必須為第一作者),。同一會議,,只能一人申請。

二,、資助標準

根據會議的舉辦地不同,,資助金額不同。舉辦地在亞洲地區(qū),最高資助金額為5000/人次,;舉辦地在亞洲地區(qū)以外,,最高資助金額為10000/人次。

三,、申請程序

   1,、科研與設備處每月1516日統(tǒng)一受理申請(如遇節(jié)假日休息,,時間順延),,申請者需填寫參加國際會議補助申請表(見附件2),并提交電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2,、申請者備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會議邀請函或其他函件(含參會安排,、日程安排,、論文錄用通知等)及論文全文,連同申請表一并交至科研與設備處,。申請表需用中文填寫,。

   3、科研與設備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批復,。

   4,、經審核獲準資助者應于學術會議結束后兩周內,將參會總結(包括體會,、建議,、照片等)電子版提交至科研與設備處([email protected])。憑參會總結及相關票據證明按批準的資助額度辦理報銷(轉帳)事宜,,資助的經費只可用于差旅費、會務費和住宿費的報銷,。

   聯系人:許娟,,電話:3055,Email:[email protected]

 

 

科研與設備處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