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印發(fā)〈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中石大京教〔2018〕25號)等文件的要求,,現將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4年(含)以后入職,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指入職時年齡未達到40周歲,,以下同)任職教學崗或教研崗的教師,,均須認定主講教師資格。
二,、認定程序
1.由教師本人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審批表》(見附件1),,同時按照所列清單(見附件2)提供支撐材料, 于3月1日之前將申請交教務處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辦公樓A座1102房間)。
2.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對申請人組織試講與答辯,,試講內容將提前一周通知申請人。
3. 根據申請人試講結果和查閱申請材料,,評審專家組給出是否認定主講教師資格的建議,,凡試講不通過的教師不予認定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報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中心審核通過后,,發(fā)文公布獲得主講教師資格的教師名單。
具體信息請詳見協(xi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