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在職職工住院津貼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
[ 發(fā)布日期:2010-12-08  ]

為緩解職工因病住院期間醫(yī)療費用支出增加和收入減少帶來的經(jīng)濟負擔,根據(jù)《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職工互助保障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在職職工住院津貼互助保障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實施細則》。
   
第一條  活動的基本內容

參加本活動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內會員因病在《醫(yī)院分級管理辦法(試行草案)》規(guī)定的二級(含二級,下同)以上醫(yī)療機構住院治療超過規(guī)定時間后,會員可按照本活動有關規(guī)定領取互助金,用于緩解會員家庭經(jīng)濟困難。

第二條  參加本活動的條件和辦法
    1
、本活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yè)、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中央在京單位的在職職工和各種從業(yè)人員(其中包括國有、集體、股份制、三資企業(yè)及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的在職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
    2
、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60周歲的在職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都可以通過其所在單位的工會向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北京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活動,成為本會會員。  

為保證會員享有公平的權益,本會只接受由基層工會統(tǒng)一組織職工參加本活動。參加本活動的職工不得少于全體職工的70%30人以下的單位要全體參加。

第三條  參加本活動的規(guī)定
    1、參加本活動會費標準為每人60元,交納會費后互助保障期在約定時間統(tǒng)一生效。互助保障期一經(jīng)生效中途不得退出本活動。
    2
、本活動保障期限為一年,期滿續(xù)保另辦手續(xù)。保障期滿后,無論會員是否已享受互助金待遇,所交納會費不再返還。
    3
、會員所在單位應提供參加本活動的會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4、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只允許參加一次本活動,超出次數(shù)視為無效。對已參加活動的單位,本年度內新增人員參加活動原則上將在下一年度本單位續(xù)保時統(tǒng)一辦理。
   5
、參加本活動的會員在約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開始之日起,執(zhí)行30日(含本數(shù),下同)觀察期。互助保障期滿后,符合參加條件的會員在15日內繼續(xù)參加本活動將不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超過15日后續(xù)保仍須執(zhí)行觀察期。 

第四條  參加本活動的待遇和相關規(guī)定
    1、本活動觀察期為30日,首次參加的會員因病在二級以上醫(yī)院住院治療的,會員觀察期內住院治療不享受住院津貼待遇;
    2
、最高互助金額為7,200元(累計給付180天);
    3
、本保障責任因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住院可享受住院津貼保障待遇。
   
會員在保障期內因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若事故發(fā)生在外地且需在事故發(fā)生地治療者,則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地的區(qū)(縣)級以上或在本市二級及以上醫(yī)院住院,按有效責任住院天數(shù)扣除前1天后的住院天數(shù),每天可享受40元的住院津貼補助,一個保障年度內最高享受住院津貼7200元(累計給付天數(shù)180天),領取互助金達到最高限額后,保障責任即告終止。
   
因病情需要在24小時內轉診(能提供醫(yī)保規(guī)定的正式轉診單),視同一次住院,如超過24小時轉診的按兩次住院分別扣除前1天住院天數(shù)。
   
住院日津貼=每日住院津貼40元×(住院有效責任天數(shù)-1天)
    
第五條  下列原因,會員不享受本活動的保障待遇
    1、在起保日前已退休的人員;
    2
、在起保日前已發(fā)生意外事故而由此引起的住院;
    3
、在起保日前因疾病住院;
    4
、在起保日后30天屬免責期內的住院天數(shù);
    5
、在本市區(qū)(縣)級以下或二級以下醫(yī)院住院(意外事故發(fā)生在外地且在區(qū)(縣)級以下的醫(yī)院住院治療的);
    6
、工傷、計劃生育、職業(yè)病;
    7
、所有精神病科疾病;
    8
、特殊疾病的門診治療;
    9
、不屬于因患病住院治療的其他住院情況(整形、酒后駕駛、自殺、吸毒等);
    10
、不孕不育治療、人工受精、懷孕、分娩(含難產)、流產、墮胎、節(jié)育(含絕育);
    11
、療養(yǎng)、體檢、康復治療;
    12
、由國家負擔醫(yī)療費的新發(fā)、突發(fā)傳染病;
    13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14
、被保障人的欺詐行為.
    
第六條  互助金的受領人 

住院津貼互助金由會員本人受領。

第七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xù)
    1
、會員住院治療結束之日起10日內,應告知辦事處以便進行調查;

 2、申請住院津貼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會員本人社保卡、京卡·互助服務卡復印件;  

 2)住院費用清單(需加蓋收費專用章)的復印件;
   
3)不享受北京市醫(y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須提供會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北京市醫(yī)院住院收費收據(jù)(帶有財政監(jiān)制章及加蓋醫(yī)院收費專用章);住院病案首頁(需加蓋醫(yī)院病案室專用章)復印件。
   
4)其他必要文件或證明 

3、參加本活動的單位或會員在本保障期滿三個月內未提出申領互助金,過期視同放棄。  

 

附表:《在職職工住院津貼互助保障活動實施細則》待遇標準 (單位:元)  

 

會費標準

住院津貼(每日)

最高互助金(累計給付180天)

60

40

7,200

互助金=每日40元(住院津貼補助)×(住院有效責任天數(shù)-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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