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北京市“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的通知
[ 發(fā)布日期:2013-03-12  ]
   
各部門工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激勵我校教職工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創(chuàng)先爭優(yōu)建功立業(yè),根據北京市總工會文件《首都勞動獎狀,、首都勞動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評選工作暫行辦法》(京工發(fā)[2013]15號),,為做好先進申報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評選內容
個人獎項: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
二,、評選范圍、對象及名額分配
“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的評選范圍是學校全體教職工,。北京市教育工會分配我校“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的申報名額1個,。
每個部門工會推薦一名候選人參加學校評審,推薦人選原則上應是近五年獲得學校先進的教職工,。學校評審時間為315日上午830點,,地點辦公樓第四會議室,請準備5分鐘的ppt ,。各單位工會需于314日前把推薦人和推薦評審表報送到校工會,,并于314日上午10點到校工會辦公室抽簽。
三,、推薦評選條件
首都勞動獎狀,、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的推薦應符合《北京市總工會關于印發(fā)〈首都勞動獎狀、首都勞動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評選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工發(fā)〔201315號)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推進首都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保持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在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發(fā)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在增強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和產業(yè)核心競爭力,建設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和創(chuàng)新型城市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在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大力踐行“北京精神”,,促進職工文化建設,推動首都文化大發(fā)展大繁榮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首都重點工程建設或完成重大科研項目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七)在節(jié)能減排、低碳環(huán)保,、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與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八)在加快首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九)在市級各種技術技能競賽活動中成績突出,,技術技能水平領先,,為企業(yè)發(fā)展和行業(yè)進步作出突出貢獻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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