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試院關于調劑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中國石油大學(北京)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為做好我院202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調劑基本條件
(一)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6.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調劑生。
7.同等學力考生調劑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近三年以第一作者發(fā)表油氣地質相關方向中文核心期刊文章1篇及以上,且英語通過CET-4級(≥425分)。
(二)擬接收調劑專業(yè)、擬接收調劑人數、調劑分數線
表1接收調劑生源的專業(yè)及初試分數線要求
學習方式 |
類型 |
接收調劑的招生專業(yè) |
調劑分數線 |
擬接受調劑指標 |
單科(科目滿分=100分) |
單科(科目滿分>100分) |
總分 |
非全日制 |
專業(yè)型 |
085703 地質工程 |
38 |
57 |
273 |
1 |
備注:因研究生招生指標調整,現增加1個地質工程(085703)專業(yè)非全日制招生指標。
二、調劑工作程序
(一)報名。調劑工作通過“全國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進行,具體時間以調劑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準,每次開通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學院本輪接收調劑專業(yè)調劑考生申請時間為:2023年4月18 日20:00至2023年4月19日 上午8:00。
(二)篩選。學院將根據考生的報考專業(yè)、畢業(yè)專業(yè)、考試科目及初試成績等制定篩選調劑考生的原則(表2)。報名篩選的具體原則如下:
表2擬調劑生源報考專業(yè)和選拔的本科專業(yè)列表
接收調劑專業(yè) |
調劑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 |
調劑生畢業(yè)專業(yè) |
085703 地質工程 |
085703 地質工程 081800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
資源勘查工程 地質學 |
篩選原則:
根據申請調劑考生的報考專業(yè)、本科所學或畢業(yè)專業(yè)及初試總成績等情況對申請調劑的考生進行篩選。按照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篩選,直至達到招生專業(yè)的復試人數要求(缺額指標的150%)為止。其中初試選考石油地質學相關科目的考生優(yōu)先。
(三)復試安排
學院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后,待調劑考生數據導入校內系統(tǒng)后,考生登錄http://gmss.cup.edu.cn/logon選擇導師,提交資審材料,審核合格后確認參加復試。學院將根據調劑考生報名和審查通過情況安排復試。
復試名單、復試資格審查、復試時間安排后續(xù)發(fā)布在學院主頁【通知公告】。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調劑考生,須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8:00前,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書面說明(手寫簽名)以及證明材料,掃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準考證號+姓名+加分政策名稱作為郵件主題,同時發(fā)送至學院郵箱([email protected])和研招辦郵箱([email protected]);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核實考生加分資格。
同等學力加試: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在復試中加試兩門與所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內容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中的專業(yè)知識相同。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遠程監(jiān)考情況下筆試,時長每門2小時,加試時間另行通知。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錄取。報考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四)待錄取。調劑考生復試考核方式、擬錄取名單的確定、待錄取辦法等其它要求,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地球科學學院2023年學術型、專業(yè)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細則》執(zhí)行。
三、調劑考生的信息公示
調劑考生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考生接待電話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10-89733074,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院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89734935,郵箱:[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10-89733075,郵箱:[email protected]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專用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五、其他
1.本細則由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其它未盡事宜由地球科學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地球科學學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