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孫越崎獎學金學生獎名額為: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評選條件:熱愛祖國,、品學兼優(yōu),,學習成績優(yōu)秀。由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擇優(yōu)選擇,,成績優(yōu)秀的特困生同等條件優(yōu)先,。
1.孫越崎獎學金只針對本科大三、明年將畢業(yè)的研究生,。
2.獲得2012年孫越崎獎學金的學生今年仍可以再獲得學校其他形式的獎學金,。在校校期間已經(jīng)獲得過該項獎的同學不能再次申請。
3.獎金為1000元/人,。
4.時間要求:有意申請的同學,,于6月14日8:00前把申請表、獲獎證書和發(fā)表文章的復印件,、學習成績單交給各輔導員,。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5.申請表見附件,。
6.申請研究生必須提交農(nóng)行的卡號,。本科生不必提供卡號。
7.研究生申請須經(jīng)過實驗室或?qū)熗狻?/SPAN>
8.為了公平公正的評選,,特做如下說明:
A:申請學生在學習期間,,沒有受過學校的任何處分,宿舍內(nèi)沒有使用違章電器的記 錄,;
B:按照如下規(guī)則對學生進行評分:學習成績100分,,文章專利50分,科技創(chuàng)新30分,,文體和社會活動表現(xiàn),、榮譽各10分,,博士,、碩士,、本科生分別按總分高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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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成績
(100分) |
文章發(fā)表和專利
(50分) |
科技創(chuàng)新
(30分) |
文體,、社會活動
(10分) |
榮譽
(10分) |
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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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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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說明:學習成績根據(jù)成績單打分,;文章發(fā)表:SCI、IET收錄一篇10分,,核心期刊每篇5分,,其他刊物每篇1-2分,同名文章不累加,,翻譯文章不考慮,;科技創(chuàng)新:挑戰(zhàn)杯國家級獲三等以上獎加10分,北京市級加3-6分,,學科競賽獲北京市二等以上獎加1-2分,,國家獎加2-4分,發(fā)明專利每項加10分,,實用新型每項5分,,其他不加分;文體社會活動,,根據(jù)綜合表現(xiàn)適當加分,。獲北京市以上榮譽稱號加2-4分,校內(nèi)榮譽不加分,。成果錄有但未正式公開的不考慮,。
時間界定:本科生為本科學習時間,研究生為在我校當前學歷期間,。成果發(fā)表必須署名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且為第一作者,或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其他情況不考慮。
C:曾經(jīng)獲得過我校孫越崎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再次申請,。